人們習慣出事了就找人負責,卻總是忘了反省自己在錯誤中占了多少b重。
回到公司開會的時候,我跟處經理報告了偉家打算做到十月底要轉兼職的事情,對於偉家想離職,處經理也表態(tài)不打算挽留。
「看來他家有很多問題,就按他說的處理吧。結業(yè)績那天建勳不是說要進來結三萬嗎?後來還是沒進來啊,隔天你請假,他放了一張離職單在我桌上,你是有跟他說什麼嗎?」
「我沒跟他說什麼?!?br/>
我確實沒有跟建勳說什麼,但是我有傳訊息給他,告訴他處經理要他進來寫離職單,一般員工離職,通常還是會在送離職單時和主管說明一下原因,但看情況建勳是直接丟單什麼都沒說的樣子,或許處經理認為建勳之所以這麼果決,大概是我在他面前說了些什麼。
「那他怎麼會丟離職單?」
「不是處經理要他寫的嗎?」
在我的字典里,離職、分手、離婚都是同一級別的詞匯,是需要審慎評估才能說出口的,既然處經理都已經說出這麼重的話了,現(xiàn)在問這個問題是不是太無腦了,猶如對戀人喊分手來測試對方到底Ai不Ai自己一樣的幼稚。
「你真的沒跟他講什麼嗎?」
「還是處經理你要不要跟建勳談一下?」
叫他走的是你,要留他的也是你,之前說我負責不了,那不如處經理自己去處理不是更好。